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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黑翎现,杀机伏

凡人入局逆命江湖徐渡荒123 4147字2026年06月03日 18:55

从幽冥阁到江州,官道蜿蜒穿过三座县城、两片丘陵和一条枯水期的运河。按快马脚程,五天能到。但沈砚一行人只走了三天,就发现有人跟了上来。

不是韩渊。韩渊的黑翎卫已经解散了,各自回乡,没人会再为玄机子卖命。跟上来的,是另一批人。

第三天傍晚,三人在官道边的驿站歇马。驿站是一座半废弃的旧院子,院墙塌了半边,马厩里的干草发了霉,只有一口压水井还能用。谢长风在井边洗脸的时候,忽然抬起头,朝官道方向望去。他望了很久,然后甩了甩手上的水珠,用极低的声音说:“后面那棵老槐树底下,有人在看我们。”

叶晚棠正给马喂豆饼,动作丝毫未停,只是拇指轻轻推了一下银刀刀柄,刀身在刀鞘里滑出半寸,发出一声极细微的金属摩擦。她没有回头,只问了一句:“几个?”

“树底下一个。官道拐弯那边还有两个。”谢长风用袖子擦了把脸,把破剑从背上解下来,靠在井沿上,整个人看起来依旧懒洋洋的,但沈砚注意到他的手腕已经微微下沉,摆出了随时拔剑的预备姿势。“跟了多久了?”

“至少一个时辰。从上一个镇子出来就跟着了。”叶晚棠把豆饼塞进马嘴里,拍了拍马脖子,这才回过头,目光越过谢长风肩头,落在官道拐弯处那片稀疏的槐树林里。暮色将整片林子染成暗绿色,树影被拉得又斜又长,其中三道影子明显比其他树影短——是人。“不是黑翎卫。黑翎卫不会跟得这么笨。”

沈砚坐在压水井旁边的石墩上,手里捏着一块干粮,没往嘴里送。他心里有个不太好的预感。玄机子的九子之中,最擅长跟踪的不是裴长恨,不是韩渊,而是六弟子柳余音。这人在原著里外号“影蛭”——轻功无双,极擅潜行追踪,一旦盯上目标就不会松口,直到目标露出破绽。裴长恨擅谋,韩渊擅战,柳余音则是躲在暗处的那类对手。如果玄机子发现韩渊出了问题,派柳余音接管韩渊未完成的任务,也在情理之中。

他把手里剩下的半块干粮放回包袱里,站起身来说:“继续走,但别往江州方向走。前面五里有个三岔路口,往左走是去江州,往右是去一个叫鹿角镇的小地方。我们先往右走,到了鹿角镇再说。”

“为什么往右?”谢长风问。

“三岔路口地势空旷,不适合设伏,适合甩人。等天彻底黑了,他们看不清我们走哪条路,就会停下来观察。只要他们停下来,就是我们反制的最好时机。”沈砚把包袱挂在马鞍上,翻身上马,又回头补了一句,“叶姑娘,这几个人在原著里是擅长跟踪的,但有个弱点——胆子小,不敢在夜里独自行动。如果天黑了找不到我们的踪迹,他们会退到最近的镇子等天亮再搜。”

叶晚棠一言不发翻身上马,银刀横在鞍前,提缰朝三岔路口的方向轻踢马刺。谢长风也跟了上去。

三人在暮色中策马前行。沈砚在马背上回头看了一眼——槐树林里的三道影子果然跟了上来,速度比之前快了几分,似乎也察觉到了他们要变换路线。但他们不敢跟太近,始终保持着至少两百步的距离。这恰好印证了沈砚的判断——对方顾忌叶晚棠的刀,不敢在开阔地带正面交手。他们只想盯住目标,然后等更多人赶到,再一网打尽。也就是说,附近一定还有柳余音的其他手下,甚至柳余音本人很可能就在鹿角镇方向守株待兔。

三岔路口在暮色中渐渐浮现。那棵标志性的歪脖子老松还立在路口中间,树冠被雷劈掉半边,剩下半边斜斜地探向左边那条路。沈砚在松树前勒停马,朝左边官道方向望了一眼——那是通往江州的路,路面上有新鲜的马蹄印,是今天下午刚留下的。马蹄印很多,至少有七八匹马,蹄印深浅不一,是负重不同的马队留下的。也就是说,有一支七八人的马队今天下午刚从江州方向赶来,往鹿角镇方向去了。这个时间点太巧了,巧到不可能是巧合。

“右边。”沈砚低声说完,率先拨马右转。

三人在歪脖子松树的阴影下转入了通往鹿角镇的小路。小路是石子路,年久失修,两侧长满了半人高的野草,马蹄踩上去发出细碎的嘎吱声。走了大约半里路,沈砚忽然拉住缰绳,翻身下马,把缰绳塞进谢长风手里。

“你跟叶姑娘继续往前,到鹿角镇外面的废弃磨坊等我。如果天亮之前我没回来,不用找我,直接去江州找顾七。”

“你要干嘛?”谢长风拽住他的袖子。

沈砚从马鞍侧袋里摸出一样东西,是叶晚棠之前在幽冥阁药房给他防身用的剩余烟雾弹——陶壳的,巴掌大小,外面裹了一层油纸。“三岔路口那边的老松树底下有个天然的土坑,是路边排水沟冲出来的,够藏一个人。他们三个人追到路口,发现我们走了小路,一定会停下来商量。天黑之后,他们不敢再往前走,会退到路口等天亮。那个土坑正好在三岔路口的正下方,我能听到他们说话。”

“你一个人去?太冒险了。”谢长风盯着他。

“柳余音的人不敢在夜里动手,这是他们最大的弱点。我只需要偷听他们下一步的计划,天亮之前撤回来就行。一个人去反而安全——他们不会想到有人敢独自折回去。”沈砚把烟雾弹揣进怀里,从马上取下那盏提灯吹灭,转身往来路走去,走了几步又回头,“记得把马藏好。柳余音如果已经到了鹿角镇,镇口一定有他的眼线。”

叶晚棠看着他的背影在暮色中越来越小,伸手拽住了正要跟上去的谢长风。“让他去。他说得对,柳余音的人怕黑。”

谢长风攥着缰绳,看着那个瘦削的背影消失在弯道尽头,低声骂了句什么,甩开叶晚棠的手,牵过三匹马,朝鹿角镇方向重重迈开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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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砚回到三岔路口的时候,天已经完全黑了。

他没有走正路,而是沿着排水沟爬上了歪脖子老松树旁边的土坡。那个土坑果然还在——当年他写设定的时候给这个路口画过地形图,土坑的位置是他随手标上去的,现在正好用来藏身。他跳进坑里,将身体贴着坑壁,头顶是一丛野枸杞,枝叶茂密,刚好遮住了他的轮廓。

等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,官道方向传来细碎的马蹄声。三匹马,走得极慢,马蹄上显然裹了布。三人在三岔路口停了下来。其中一人翻身下马,蹲在地上用火折子照了照路面,然后站起来,朝小路方向望了一眼。

“往右边拐了。那条小路通鹿角镇。跟六师兄预判的一样——他们没有直接去江州,而是在绕路。”说话的人声音尖细,听起来年纪不大。

“鹿角镇那边都布置好了?”另一个声音问。

“六师兄亲自坐镇,带了十五个人,把鹿角镇三个出口全封了。只要他们进镇,保证出不来。六师兄说了,天亮之前我们不用动手,只要盯住就行。他要在鹿角镇把那个写书的和幽冥阁的女人一起拿下。”第三个声音答道。

火折子灭了。官道上只剩下三个模糊的黑影。沈砚在土坑里一动不动,手指攥紧了怀里的烟雾弹。柳余音果然已经到了鹿角镇,而且带的人比他预想的还多——十五个,加上这三个跟梢的,一共十八个。三个人对十八个,正面交手没有任何胜算。但他们目前的优势在于谢长风和叶晚棠在暗处,而柳余音在明处。他在鹿角镇设伏,却不知道自己的行踪已经提前暴露了。

沈砚缓缓松开烟雾弹,在心里重新盘算。原计划是等跟梢的人退去之后,再回去和叶晚棠他们会合。但现在情况不同了——柳余音的人不会退,他们会一直守在三岔路口,等天亮再进镇合围。如果等到天亮,叶晚棠和谢长风就会被困在鹿角镇外面进退不得。必须现在就回去,赶在柳余音合围之前把叶晚棠他们带出来。

他等那三人在松树底下坐定,开始吃干粮,才慢慢从土坑里爬出来,沿着排水沟无声地往小路方向退去。脚下每一步都踩在沟底的湿泥里,软而无声。月亮从云层后面露出来,把小路照得一片银白。走出足够远之后,他拔腿就跑,风声灌进耳朵里,胸腔里像着了火,但他没有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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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弃磨坊在鹿角镇外面的一片荒草地上,离镇口只有半里路。

沈砚跑到的时候,谢长风正蹲在磨坊门口用剑柄在地上画圈,看见沈砚满头大汗地冲过来,腾地站起来。叶晚棠从磨坊里走出来,手里握着银刀,目光越过沈砚,朝小路方向扫了一遍,确认没有跟梢的才收刀。

“柳余音亲自坐镇鹿角镇,带了十五个人,三个出口全封了。”沈砚把偷听到的情报快速交代了一遍。

“也就是说我们今晚进不去,也绕不过去。如果等天亮,柳余音就会合围。”谢长风皱紧了眉头。

“不,我们今晚就走。”沈砚看向叶晚棠,“不走镇里,从镇外绕。但柳余音的轻功是九子里最好的,他一旦发现我们绕路,一定会亲自来追。我们三个的马跑不过他一个人。所以需要有一个人留下来拖住他,不需要打,只需要把他引到鹿角镇西北方向的野狼沟里去。”

“野狼沟?”

“一条干涸的河谷,沟深林密,岔路极多。柳余音轻功再好,在野狼沟里也施展不开。只要把他引到沟里,就能为我们争取至少三个时辰的时间。三个时辰,够我们到江州了。”

“我去引他。”叶晚棠说。

“不用你。”谢长风忽然开口。他把破剑从背上解下来,放在磨坊的石磨上,然后从怀里摸出酒葫芦,灌了一大口。“引开一个轻功无双的杀手,这种事我在行。我跑得快,而且还擅长迷路——上次在府城就跑错过方向,这次正好派上用场。”

沈砚看着他。谢长风说这话的时候依然是那副嬉皮笑脸的表情,但眼底没有半点笑意。他知道谢长风不是在开玩笑——他是认真的。他习惯了替人断后,在原著里他也替主角挡了一刀,死在雨里。但这一次不一样。这一次他只是去引开一个追兵,不是去送死。

“野狼沟最深处有一棵老柿子树,柿子树的树洞是空的,能藏一个人。如果你被追上了,藏进去,等天亮再出来。”

谢长风把酒葫芦塞进怀里,拍了拍沈砚的肩膀:“知道。你以为我真傻啊?我才不会跟那个轻功变态硬拼。”

叶晚棠看着谢长风,沉默了很久。然后她从腰间解下一把备用的银刀,反握刀身递过去。“这把刀轻,跑起来不碍事。拿着。”

谢长风接过银刀,掂了掂分量,别在腰间,然后咧嘴一笑:“叶姑娘,你什么时候对我这么客气了?”

“别多想。”叶晚棠转身牵过马,脚尖点镫翻身上马,“只是怕你死了,没人替我骂人。”

谢长风一愣,随即大笑。笑声在废弃磨坊的屋檐下回荡,惊起一只栖在梁上的野鸽子。鸽子扑棱棱飞出去,消失在夜色里。沈砚看着他笑,忽然想起原著里谢长风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——“替我把那封家书寄出去。”那个谢长风死的时候是孤独的,连笑都是苦的。但眼前这个谢长风,笑得很真,真到让人差点忘记他肩头那道还在往外渗血的旧伤。

沈砚翻身上马,最后回头看了谢长风一眼。谢长风已经重新把破剑扛在肩上,另一只手拎着叶晚棠给他的银刀,朝他们挥了挥手,像是在送朋友去赶集。然后他转过身,朝鹿角镇的方向走去,一边走一边哼起那支边塞民歌的调子,脚步轻快,像踩在云端。

马匹在月光下撒开四蹄,沿着镇外的野径朝江州方向疾驰。身后的歌声渐行渐远,最后被夜风彻底吞没。而那道扛剑的背影,正独自走向伏兵重重的鹿角镇,把一个轻功无双的杀手,一步一步引向西北方向那片迷宫般的野狼沟。

第二十三章完

徐渡荒 · 作家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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